在上海不能被清关的货物退运手续办理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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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法莲从07年至今,公司实力不断增强,专业化程度逐渐提高,公司制度日益完善,提供的物流方案更具与很多国企和大型的公司在配合,目前全国绝大多数口岸均可操作。
因为我们的专业和**的服务,客户与我们对彼此的依赖都很默契,大部分客户一旦跟我司配合,就会成为长期的合作伙伴,我司真诚希望正在找代理的您加入我们,一起走向美好的明天。
我们很专业,绝无虚假,我们很真实,绝不浮夸,我们很努力,绝不推诿,我们很诚心,绝不违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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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退运,对于国内的生产厂家或贸易公司来说,就是出口到国外的货物,由于出现质量/规格/政策等问题,需要退回国内不再出口。对于一般退运,大多数贸易商较为关键的是,是否需要重新缴纳税金。其实,对于这点,海关规定货物具有质量问题而退运的,才可免税,而质量问题是需要相关第三方**机构进行。所以,这种退运方式,贸易商需要将具体退运原因告知,我会有相关建议,给你提供一个满意的额退运方案。
退运需要提供的资料,到货前要完成以下程序: ( 具体详细情况可以咨询我:182 0186 2872 )
1、退运报告、退运协议、退运合同、发/票和装箱单(由外方做好提供)
2、原出口时的报关单、合同、发/票、装箱单(需从海关档案室借出复印,并再加盖海关章)
3、已打结汇,需有出口的结汇报关单,退税报关单、核销单。
4、如已收汇核销,由出口商向外汇局申请并填制“出口核销退运情况申报表”,由外汇局出具“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”。并办理好相关的结汇退税手续。已退的税,要先补交回去。
5、货物质量不合格证明(是退运回来的必备条件)。
6、正本提单 退运货物先递交海关审批,海关批完后,再由商检局审批,方可做单申报。
不论以上五种情况属于那种,都需要以下资料:
1)提单
2)退运协议
3)装箱单
4)receipt
5)情况说明
退运这一块我们公司在行业内也是很有发言权的,熟知海关针对退运的要求和限制,退运的流程资料及手续如何办理,退运报关的时间等关键环节。如您不幸遇到了退运的业务,请您联系我们,我司必定提供合理化的方案和高性价比的服务,上海以法莲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24小时联系电话:182 0186 2872
在上海不能被清关的货物退运手续办理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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